常见问题
宜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于:2025-04-10 06:03:26  来源:常见问题  点击量:14次

  1.布景根据: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数字化项目建造办理的决议计划布置,标准我县数字化项目建造办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化项目建造办理办法的告诉》(赣府厅发〔2023〕12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数字化项目建造办理办法的告诉》(宜府办发〔2024〕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践,拟定本办法。

  2.方针使命:为标准全县数字化项目建造办理,进步财政性资金运用效益,推动基础设施集约节省建造、系统跨部门跨层级彼此连通、数据同享和事务协同,加速构建系统化集成、一体化推动的作业格式。

  3.主要内容、关键词:《办理办法》共分为总则、统筹规划、项目申报、项目批阅、项目施行、项目检验、资金办理和保证、监督办理、附则共九个章节。第一章总则,包括拟定根据与合适运用的规模。第二章统筹规划,清晰各部门的作业责任、数字化项目建造准则和施行要求等。第三章项目申报,规则了数字化项目申报景象、程序要求和资料内容,清晰了不予支撑的数字化项目规模。第四章项目批阅,清晰了数字化项目的评定内容、批阅程序和限额等要求。第五章项目施行,规则数字化项目施行过程中准则办理、绩效评价等要求。第六章项目检验,清晰数字化项目检验程序和检验内容等。第七章资金办理和保证,清晰财政资金保证和经费办理。第八章监督办理,清晰了数字化项目监督办理要求。第九章附则,清晰了数字化项目办理掩盖规模等。

  4.触及规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令和法规授权的具有办理公共事务功能的安排等运用财政性资金建造、运维的非涉密数字化项目,最重要的包括:电子政务网络站点渠道、要点事务数字化系统、数据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字政府标准化系统和相关支撑系统等契合《政务信息系统界说和规模》(GB/T40692—2021)规则的项目,不包括未联网、无数据库、不发生沉积归集信息资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测验评价认证服务、纯硬件设备及套装软件购买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