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4-16 10:06:45 来源:常见问题 点击量:14次
依据《专业方面技能人才常识更新工程施行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数字技能工程师培养项目训练安排和点评安排管理办法(试行)》,依照安排自愿申报、人社部分审阅的程序,归纳相关训练安排在第一个有用期内施行状况,经研讨,我省数字技能工程师培养项目第一批3个工种的训练安排持续归入目录,有用期延伸至2028年3月16日。相关训练安排要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要求,科学策划,紧密安排,仔细施行,自觉承受监督,保证数字技能工程师培养项目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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