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
智动力(300686):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发布于:2025-04-23 01:55:39  来源:智能制造  点击量:14次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管理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完整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做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层负责组织并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发展的策略之达成。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以上描述的目标提供较为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在董事会、各级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已建立一套比较完整、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从公司层面到业务流程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的策略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体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的策略、组织及管理架构、企业文化、内部审计、财务管理系统、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重大投资、信息公开披露、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等。着重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最重要的包含: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重大投资及资产安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明白准确地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目标,数字化的经济新优势将成为拉动经济稳步的增长的新引擎。可预见的是,以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发展将为经济稳步的增长赋能,新科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商业化将会极大推动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成长与发展,以消费电子为代表的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也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公司始终致力于消费电子功能性及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了抓住 5G、AI手机以及智能穿戴等领域的爆发机会,公司计划形成以消费电子器件为基本盘,散热器件、创新智能穿戴产品为重点突破的多元化全方位的业务结构。

  为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未来规划中,将紧跟客户的真实需求,展开深入研发智能手表、智能戒指、智能眼镜等多样化智能穿戴设备相关这类的产品,推动AI在设备中的深度应用,塑造更智能、个性化的交互体验;同时,在产品创新方面,公司将围绕个性化设计等方向发力。通过持续钻研创新产品,全力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的地位,稳固并拓展市场份额。

  公司自成立以来,合法经营,规范运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实现了与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方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

  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层级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逐渐完备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从实现公司发展的策略目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方面出发,合理设置了职能管理部门,对公司关键岗位,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合理设置了工作岗位,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编制了岗位说明书。

  公司根据发展的策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现状,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同时,为满足生产经营和管理需求,采取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控制措施,以逐渐完备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依照相关规定,逐级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工作职责,制定了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的操作规程。使公司的管理上的水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公司在持续发展的同时,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制定了《员工手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指导手册,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正直、责任、合作、创新”的价值观、“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使命感、“人才技术为基础诚信经营;以品质服务为根本开拓市场”的理念,使每一位员工都充分理解并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培养了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并使员工在工作中获得了自豪感和满足感。

  公司将员工利益与企业未来的发展目标紧密结合,为员工提供存在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晋升机会及个人发展空间。构建了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有效保障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审查工作。公司不定期组织审计人员进行诚信、廉洁专题教育培训,以提升审计人员的思想觉悟,公司审计部采取集团总部集中管辖,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审计部对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情况、内控执行等情况做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对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做监督检查,及时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控制管理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核实,促进公司内控工作质量的持续改善与提高,确保公司制度体系建设不缺失、不滞后、不虚设,持续推动制度优化,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持续发展。

  审计部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据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进行报告。

  公司财务部在组织企业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并将内部控制和内部稽核的要求贯穿其中。公司单独设立财务部,配备专业财务专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CEO领导,期末合并财务报表,从而在制度上减少了舞弊和差错的风险。公司账务系统采用电算化处理,记账、复核、过账、结账、报表都由专人负责,以保证账簿记录内容的完整、准确。公司各类账簿和报表都由电算化系统生成,并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在现金管理方面,公司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保证库存现金账实相符;在结算方面,公司制定了详实的操作规定,以保证及时、准确进行结算。公司对发票、收据进行严格的管理,有明确的发票、收据管理责任人,所有票据的领用、核销都有登记和审核程序,从而有效预防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公司对财务专员进行定期培训及考核,奖优罚劣,以提高财务专员的整体素质。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关联交易的信息公开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督管理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及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公开披露等严格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2024年度内,报告期内,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形式、管理组织架构、审批权限、决策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和信息公开披露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决策投资项目不能仅考虑项目的报酬率,更要注重投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采取谨慎的原则。

  公司建立了《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信息公开披露机构和人员、信披文件、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保密措施、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

  为了加强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了详细的《订单作业管理规范》、《国内订单出货流程》、《销售越南材料订单作业流程》、《产品营销售卖及收款核算规定》等管理制度,并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以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销售管理业务流程与公司实际销售情况相匹配;保证公司收款能够及时准确入账,确保账务清晰。

  公司制定了详细的《供应商选定评价管理办法》、《采购管理程序》、《采购招标管理办法》、《采购付款管理办法》、《采购退货作业流程》等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司的采购、验收和付款流程。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提高进货品质,降低进货成本,公司所有的采购行为须经相关主管核准后方可开展。在验收时,发票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厂商送货单相符,不合格的物料由采购部及时通知采购单位退回或扣款。公司与厂商的结算,由采购部和财务部根据流程和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供应商管理方面,明确供应商引入、使用、评价、退出机制,建立了采购过程监督机制,不定期对采购流程进行全方位检查,整改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保证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固定资产是企业组织生产的重要设备,为了加强公司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取得(包括立项、请购、采购、验收、入库)及维护保养、固定资产的转移、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措施。明确了固定资产业务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规范各环节操作的过程,并对请购、验收、盘点等流程进行例行抽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规定:固定资产的取得必须由各使用部门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或经领导层会议讨论决定,由采购部制定采购计划,经相关领导核准。固定资产的转移须报经主管同意,并提交资产转移申请单并经程序审批;固定资产的报废或毁损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同时经有关主管领导或部门进行核准,对于未到报废年限即报废的固定资产,需查核并分析原因。公司以本节所述流程来规范固定资产的操作,以确保固定资产价值的准确性,并对资产实物进行定期盘点、核对帐实,以防止实物资产的损失,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公司对存货设立了严格的控制流程审批环节,规定了物料、产成品验收入库、仓储保管、盘点清查、存货处置等相关活动的程序。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盘存查库等检查活动及时有效地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合理确认存货减值损失,逐步的提升存货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存货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事行政部对公司的人力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劳动法律和法规制定员工聘用、培训、考核等用人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规划,对员工的发展、教育、福利、激励等都进行了全面的规划,以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结合本公司真实的情况建立了员工聘用、入职、试用期考核、转正、培训、离职规定、晋升、内部竞争机制、培训评估流程、人事任免规定、工作交接流程、内部调动、薪酬、考核、奖惩等组成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公司秉承以人才为基础的发展理念,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地加强了员工素质培训和继续教育。公司后续仍将秉持以员工为本的原则一直在优化用人管理制度。

  公司慢慢地增加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和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并按照法律和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监管。在子公司确保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严格服从公司的宏观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提供给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及相关制度、评价方法组织并且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①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小额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参见上文所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④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⑤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在对上述所有方面做认真核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企业内部控制是有效的。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设计完整、合理并得到一定效果执行的内部控制也只能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较为合理保证,随着环境的改变,内控控制的完善与有效性也可能随即改变,公司将在以后的经营期间内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并使其得到一定效果执行,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一定效果执行;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别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来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也将会持续定期的实施内部审计,充分的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职责,确保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内部控制的真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