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7-04 19:59:17 来源:工业自动化 点击量:14次
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不仅是推进普惠金融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经济高水平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的多项指标处于全球领头羊,然而,在实践中却面临着“绿色金融不普惠,普惠金融不绿色”的双重困境,亟待推进二者融合发展。作为推进普惠金融高水平发展的重要载体,商业银行肩负着探索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重任,需要统筹协调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发展,为绿色金融寻找创新落脚点、为普惠金融奠定可持续基础,从监督管理体制、业务标准、组织架构等方面推动两类业务相互兼容,扩大绿色金融发展的广度,提升普惠金融发展的质量,实现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
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需要。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员会议上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绿色金融践行“绿色”与“协调”理念;普惠金融践行“共享”与“协调”理念。二者融合发展能拓宽绿色金融发展广度、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深度,最终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二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需要。2023年10月,《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水平发展的实施建议》明白准确地提出“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中融入绿色低碳发展目标”,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也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将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纳入普惠金融考核体系,推动普惠金融向绿色领域倾斜,可满足普惠主体绿色转型需求,让普惠金融发展红利惠及绿色低碳转型领域,形成生态效益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首先,二者融合发展有助于提高资本配置效率。绿色金融可以引导资金投向环保、低碳等绿色产业,优化资源配置;普惠金融则着力覆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等。二者融合发展意味着绿色金融也要服务,普惠金融也要兼顾绿色低碳转型需求,这不仅有利于普惠主体的绿色低碳转型,更有助于提升的金融可得性,来提升全社会的资本配置效率。其次,二者融合发展有利于中小微企业环境成本的内部化。一方面,通过为中小微企业的绿色项目提供低利率的绿色贷款等激励,可激励其主动承担环境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定向支持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中小企业等普惠主体绿色低碳发展,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可引导其减少对环境负外部性。最后,二者融合发展有助于中小微企业绿色转型。在融合发展模式下,通过构建可持续投资(ESG)资产定价模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中小微企业凭借环保潜力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倒逼棕色企业绿色转型,从而推动产业体系向绿色低碳调整。
在经济责任方面,商业银行通过创新推出“农村光伏贷”“两山贷”“GEP贷”(以ECO的供给服务、调节服务和人居文化服务等生态价值为质押物的创新型绿色金融工具)等兼具“绿色”和“普惠”双重属性的绿色普惠金融理财产品,既支持涉农中小企业绿色转型,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利于实现经济稳步的增长与生态环保的双重目标。在社会责任方面,二者融合发展有助于商业银行积极支持贫穷的地方生态项目,既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又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充足表现了商业银行在社会公平和环境公平中的社会责任担当。在环境责任方面,商业银行践行二者融合发展的新理念,不但可以引导中小微企业和农业主体低碳转型,还能够大大降低碳排放量,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重提升,是履行环境责任的重要实践。
首先,二者融合发展是市场需求变化带来的业务拓展机遇。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对绿色产品与服务的需求迅猛增长,加之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持续存在,二者融合发展无疑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拓展新业务的机遇。例如,商业银行不但可以为中小微公司可以提供绿色信贷支持其节能减排改造,还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农村污水处理设备等绿色项目,从而拓展经营事物的规模。其次,二者融合发展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在当前竞争非常激烈的背景下,商业银行推动二者融合发展有助于塑造“负责任银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研究显示,随企业、政府、民众对企业社会责任重视程度的提高,银行在支持二者融合发展方面的表现突出将被视为更具社会价值的机构,从而在争取绿色投资和ESG敏感型客户时获得市场优势。
一是绿色金融的服务对象并未覆盖普惠经营主体。截至2024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达36.6万亿元,同比增长21.7%。然而,绿色金融对普惠经营主体的覆盖严重不足,“绿而不普”成为绿色金融发展的明显短板。截至2023年末,绿色贷款大多分布在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44%)和清洁能源(26%)两大领域,主要服务于大规模项目和大规模的公司,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村新兴市场经营主体的覆盖十分有限。事实上,中小微企业和农业的碳排放量分别占全国50%和30%,推动这些普惠经营主体的绿色转型对实现“双碳”目标至关重要。
二是普惠金融的发展没有关注服务对象的绿色低碳转型。截至2024年末,我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3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4.6%,但普惠贷款中绿色占比较少,“普而不绿”问题突出,其症结在于绿色金融标准与普惠金融需求存在结构性错配。例如,现有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主要是针对大型项目,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多为流动性资金需求,难以按照资金用途界定“绿色”属性。据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发布的《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可持续发展》报告,银行贷款中超过70%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未纳入绿色贷款统计,根本原因是“标准太高”“绿色产业目录缺少对应指标”。
首先,内部管理体系不完善。近年来,不少商业银行已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并配置专职工作团队,设置专项考核机制,确保普惠金融业务落地,但绿色金融的管理架构建设却明显滞后。例如,尽管一些商业银行在总行层面建立了绿色金融委员会,但基层分支机构执行脱节,未设立专职岗位和激励机制,导致总行政策遭遇“最后一公里”落地难题。此外,一些商业银行仍将绿色金融视为公司信贷的附属产品,加之缺乏专业团队和资源投入,难以有效支持绿色项目。
其次,风险管理难度升级。一是两类业务数字化进程不一加大风控难度。当前,商业银行普惠金融业务已在大数据获客、智能风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方兴未艾,而绿色金融在环境数据采集、绿色项目识别等关键环节的发展上依然滞后,绿色金融数字化进程相对缓慢,导致两类业务在系统对接和风险控制方面存在障碍。二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加剧风控难题。一方面,涉农主体和中小微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不充分,碳排放、资源消耗等关键数据难以获取,不利于两类业务融合时的风险识别和控制;另一方面,政银企三方数据壁垒仍未消除,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水平不高,“数据孤岛”问题都会存在,加剧了商业银行识别客户绿色行为的难度,难以动态追踪信贷资金的环境效益,不得不增加风险成本,进一步加剧风险管理难题。
最后,产品创新挑战加大。从实践来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绿色金融服务缺口较大,尤其在绿色消费、绿色投资等领域专项产品不足,加之现有《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对农村绿色项目关注有限,难以适应农村市场的差异化需求。例如,创业主体、专业大户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更偏好低息信贷、弹性利率和灵活担保等特征的金融理财产品,银行为满足这些需求不得不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客群细分和产品定制,加大了产品创新的成本。此外,农村地区数据采集、流通、共享等很难,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相比来说较低,商业银行应用金融科学技术手段进行业务创新面临着较大难度,无法为中小微客户进行“精准画像”,也难以准确评估绿色项目风险,这无疑会导致银行环境评估成本的上升。
一是构建标准体系,夯实融合发展的基础。一方面,要逐步扩大绿色金融政策对普惠群体的覆盖,例如,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中逐步增加针对中小微企业及“三农”领域的项目,在农村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的有关政策中增加普惠型贷款等融资工具的指引。另一方面,应在普惠金融政策中强调优先支持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增加有关绿色信贷的监管指标,鼓励将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适当分配给符合“绿色”属性的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从实践来看,贵州大方农商银行联合贵州农信制定出台的《绿色普惠信贷管理指引》和《绿色普惠信贷评价细则》,明确了“环境效益量化+普惠群体覆盖”双维认定标准,全方面推进贵州绿色信贷业务开展。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绿色普惠信贷标准也受到国家的格外的重视。2025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调整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内容的通知》,其中,《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试行)》中涉农板块的46项核心内容与贵州农信牵头制定的绿色普惠信贷标准契合。
二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从监管指标看,要逐步完善“定量+定性”相结合的监管指标体系,设置绿色普惠信贷增速、绿色普惠信贷覆盖面等核心指标,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方法,对商业银行、普惠主体和绿色项目实施“全覆盖、穿透式”的动态监管。从监管导向看,既要引导商业银行普惠信贷资源投向合乎条件的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生态农业等绿色低碳产业和经营主体,也要探索对合乎条件的“绿色”项目纳入“普惠金融奖补范围”,建立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从监管对象看,可探索向下拓展监管范围,涵盖前中后台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对绿色普惠信贷增速、绿色普惠金融覆盖面表现突出的分支机构,在信贷额度配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形成“绿色普惠达标—业务提质扩面”的正向循环激励机制;对基层员工建立绿色普惠业务专项考核,将清洁能源普惠项目落地的数量、生态农业信用贷款发放量等指标与薪酬等级、职务晋升直接挂钩,切实发挥考核作用。
一方面,完善组织架构,构建融合发展的组织体系。在商业银行总行层面,可设立专由董事长或行长领导的绿色普惠金融管理委员会,从政策制定、产品创新、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定绿色普惠金融长期发展规划、开发绿色普惠金融理财产品、设置绿色普惠考核指标等任务,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从而建立绿色普惠金融业务管理制度。在分行层面,组建由行长牵头的绿色普惠金融领导小组,整合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部门资源,重点制定“生态农业低碳发展”“低碳型普惠小微项目”等绿普融合型业务发展方案,将绿色技术惠农、普惠客群减碳等领域作为突破方向。在支行层面,可重点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在生态农业园区、清洁能源基地等绿色产业集聚区设立绿色普惠特色支行,重点服务低碳中小微企业、生态农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普惠经营主体;二是培育绿色普惠金融客户经理队伍,重点开展绿色普惠金融业务培训并深入基层推广绿色普惠金融理财产品与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三是建立绿色普惠金融全流程服务标准,对重点绿色普惠项目实行“名单制管理+专人跟进”管理模式——通过名单制管理明确重点支持的绿色普惠项目和主体;安排专人跟进项目进展,为其提供项目前期调研、中期资金支持、后期跟踪评估的全流程服务。
另一方面,瞄准重点领域,推动业务双向融合发展。一是立足中小微企业绿色转型,创新转型金融理财产品。针对中小微企业绿色转型的差异化需求,商业银行可分层设计三类产品:绿色转型支持类产品有绿色流动贷款支持计划、技改专项贷款,重点投向生产的基本工艺优化、环保设备升级等领域;成长培育类产品有开发碳排放权质押贷、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为具备技术储备的创新型中小微公司可以提供绿色贷款专项融资;产业协同类产品有创新绿色供应链融资、碳足迹挂钩贷款,通过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绿色转型。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探索发行中小微企业绿色债,依托资产证券化盘活绿色资产。二是深耕农业农村领域,探索生态金融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应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作为二者融合的基础,支持生态农业、乡村旅游、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借助政策利好创新推出涉农企业绿色贷款,提升绿色普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覆盖面。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GEP核算、林业碳汇抵质押等模式,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碳汇收益权”,允许农户或村集体以未来碳汇收益作为担保获取资金;开发“生态保护补偿金融理财产品”,将政府生态补偿资金与银行贷款结合,形成“补偿+融资”激励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此外,商业银行还可通过碳账户、碳积分等产品引导公众形成低碳生活方式。其做法为:第一步,联合政府部门搭建个人碳账户平台,记录消费的人在出行、家居、购物等场景的碳减排行为,对低碳行为给予积分奖励和贷款优惠;第二步,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与银行合作,为销售绿色产品的商家提供金融服务,并标注产品碳足迹信息。实践中,贵州农信首创的“生态账户”模式,通过将客户的生态行为转化为可量化的积分,打通了生态价值与金融服务之间的双向通道。
一是借助金融科技,加快业务融合进程。一方面,在政府支持下,利用金融科学技术手段推动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包含环境信息公开披露、碳账户、信用信息等在内的“普惠+绿色”数据库,实现绿色普惠信息数据共享,提升商业银行对接普惠主体的效率;另一方面,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提高绿色普惠信贷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破解绿色项目识别不准确、绿色信息不对称、绿色数据不健全等难题,对普惠主体进行精准画像和信息采集,防范“漂绿”“假转型”风险。实践中,浙江台州市搭建“微绿达”绿色普惠金融应用场景,整合、归集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的普惠小微绿色信息,通过建立“绿色生产资料库”“关键词库”,以高效智能化手段认定符合绿色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二是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融合发展效率。在业务发展层面,商业银行可构建“数据驱动+技术赋能”双轮驱动模式,借助数字技术驱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一方面,依托大数据分析整合普惠经营主体多维数据,如企业碳账户、排污许可证信息等,精准识别低碳转型潜力的普惠主体,为绿色普惠金融业务提供精准支持。另一方面,运用云计算搭建动态客户关系管理平台,实现绿色客户名单的实时更新与分层分类,建立“培育库、目标库、重点库”三级管理体系,有效管理绿色普惠金融客户资源,并为不同发展阶段的普惠主体提供定制化的绿色金融服务。在风险管理方面,贷前可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检等技术建立环境效益评估模型,量化普惠经营主体节能减排指标,筛选优质低碳客群,降低绿色普惠金融业务风险;贷中可通过ERP系统直连获取实时数据,运用复杂网络分析技术监测产业链波动,设置碳排放强度、绿电使用比例等预警指标,实时监控并纠正异常,确保绿色普惠金融业务稳健发展;贷后可开发深度学习风险预测模型,结合舆情监控捕捉企业环境违法等风险信号,建立绿色资产风险隔离机制,运用压力测试评估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影响,提高绿色普惠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北京工商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公平—效率’冲突视角下中国农村普惠金融高水平发展:理论反思、驱动机制与治理体系”(72373010)的阶段性成果】
①李慧,佟孟华,张国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碳减排效应——基于空间溢出效应与城市异质性的视角[J].统计研究,2024,41(09):44-58.
②宋科,徐蕾,李振等.ESG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银行创造流动性吗?——兼论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调节效应[J].金融研究,2022(02):61-79.
③罗兴,海焱茹,何奇龙.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能促进数字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吗?——基于数据交易平台设立的准自然实验[J].金融发展研究,2025(01):13-23.